×

返回 关闭
设置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第一类:非营利机构非营利用房(出租得交)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53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