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
天道酬勤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选择差额纳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10月对外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不含税旅游费收入400万元,其中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门票费等不含税金额50万元;购入旅游巴士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
2.34
B.
3.06
C.
4.36
D.
5.40
195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
天道酬勤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400-50)×6%=21(万元)。
进项税额=120×13%=15.6(万元) 。
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15.6×15%=2.34(万元) 。
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金额=21-15.6-2.34=3.06(万元)。
1年前
天道酬勤
b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销项税额=(400-50)×6%=21(万元)。
进项税额=120×13%=15.6(万元) 。
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15.6×15%=2.34(万元) 。
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金额=21-15.6-2.34=3.06(万元)。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