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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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