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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
138****7739
位于天津市的某度假村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7月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36万元,进项税额为1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3万元。该度假村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万元。
A.
19.80
B.
22.20
C.
22.80
D.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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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全部评论(6)
平芜
A
1年前
天道酬勤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7月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2×10%=1.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3+1.2=4.2(万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36-12=24(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4-4.2=19.8(万元)
1年前
天道酬勤
A
1年前
oxygen
A
1年前
138****7739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7月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2×10%=1.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3+1.2=4.2(万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36-12=24(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4-4.2=19.8(万元)
1年前
138****7739
A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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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