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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 习题38

下列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除贷款类债权外),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
A.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B.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D.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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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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