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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A国甲居民公司在B国设有分支机构,在B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B国税率 为30%,A国税率为25%,B国规
奋斗赎青春
【单选】318.A
国甲居民公司在
B
国设有分支机构,在
B
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B
国税率
为
30%
,
A
国税率为
25%
,
B
国规定在本国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享受税率为
20%
的优惠,
A
和
B
签订税收饶让协定,则甲居民公司对在
B
国取得的所得应补税(
)万元。
A.5
B.0
C.10
D.25
703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4)
坚持
B
2年前
梦在深巷中
B
2年前
奋斗赎青春
【解析】采取税收饶让政策的企业在他国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视同
已缴税额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B
国所得在
A
国应纳税额
=100×25%=25
(万元),抵免限额
=100×25%=25
(万元),因此
B
国取得的所得不需要在
A
国补税。
2年前
奋斗赎青春
【正确答案】
B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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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