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训练】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A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2×22年12月,A公司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捐赠一批电器产品,同期市场售价为不含增值税500万元。A公司在申报2×22年12月的增值税时,将该批产品按照同期销售价格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计算了销项税额。A公司在申报2×22年度应交所得税时,将该批产品按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的捐赠支出进行全额税前扣除。
2.2×22年12月,A公司财务部收到报销票据若干张:(1)注明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款和燃油附加费)共计10 000元,为正式员工小张出差所花费;(2)注明身份信息的火车票5 000元,为外部劳务派遣员工小王出差所花费;(3)不记名的市内出租车票3 000元。A公司在申报2×22年度应交增值税时,根据上述票据计算的进项税1 620元(18 000×9%)从销项税额中做了全额抵扣。
3.2×22年12月,A公司向客户发行预付卡,客户充值后可在A公司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任意商户兑付电子产品。A公司在申报2×22年度应交增值税时,按照充值取得的预收价款500万元计算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针对资料第1项至第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