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2.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区分不同情况:
(1)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4.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6.存款利息。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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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