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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时,如何进行税收抵免的计算?

一、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六)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八)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九)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

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十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三)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三、抵免限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居民个人来源于一国(地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为其抵免限额,简单地说,抵免限额就是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政策计算应该在我国缴多少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二)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三)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应纳税额

(四)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重点:分国不分项

四、居民个人同时取得境内、境外所得时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免抵限额

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需要先计算出境内外合并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总共应纳税额,然后乘比例, 综合所得乘收入额占比, 经营所得乘所得额占比。

其他分类所得正常计算该所得的抵免限额即可。

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2、计算实际抵免额

将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总额和抵免限额比较,取小的作为实际抵免额。

根据规定: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一国(地区)的所得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相关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以实际缴纳税额作为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在限额内进行抵免,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3、计算应纳税额

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境内外总所得应纳税额合计-实际抵免额

1138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2)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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