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1)我国目前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2)我国目前税收实体法共有18个税种(截至2021-12-31日,已正式立法12个税)。
分 类 | 税 种 | |
主体税 | 货物和劳务税类(间接税) |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
所得税类(直接税)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 |
非主体税 | 财产和行为税类 |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 | 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特定目的税类 |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 |
2.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总结】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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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