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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

按照规定应当源泉扣缴税款的款项已经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并具有下列情形的,应作为税款已扣但未解缴情形按照规定处理的有(   )。
A.
扣缴义务人已明确告知收款人已代扣税款的


B.
已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单独列示应扣税款的


C.
已在其纳税申报中单独扣除应扣税款的


D.
其他证据证明已代扣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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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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