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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
天道酬勤
按照规定应当源泉扣缴税款的款项已经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并具有下列情形的,应作为税款已扣但未解缴情形按照规定处理的有( )。
A.
扣缴义务人已明确告知收款人已代扣税款的
B.
已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单独列示应扣税款的
C.
已在其纳税申报中单独扣除应扣税款的
D.
其他证据证明已代扣税款的
1129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7)
Emily
ABCD
3年前
oxygen
ABCD
3年前
飞翔的企鹅
学习了
3年前
天道酬勤
按照规定应当源泉扣缴税款的款项已经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为税款已扣但未解缴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1)扣缴义务人已明确告知收款人已代扣税款的;
(2)已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单独列示应扣税款的;
(3)已在其纳税申报中单独扣除或开始单独摊销扣除应扣税款的;
(4)其他证据证明已代扣税款的。
3年前
天道酬勤
ABCD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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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