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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税收优惠
天道酬勤
下列获取的房屋权属中,可以免征契税的有( )。
A.
个人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
B.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后的新企业承受原企业的房屋
C.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母公司向其增资而划转的房屋
D.
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房屋
1550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11)
迎着希望奔跑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bcd
3年前
飞翔的企鹅
BCD
3年前
一抹苦笑
BCD
3年前
天道酬勤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3年前
天道酬勤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3年前
天道酬勤
回复:2楼天道酬勤的帖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年前
天道酬勤
回复:2楼天道酬勤的帖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da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年前
天道酬勤
选项D,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年前
天道酬勤
回复:1楼天道酬勤的帖子
选项C,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3年前
天道酬勤
选项B,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债转股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年前
天道酬勤
BCD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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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