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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虽迟但到】个人所得税——其他扣除项

范围

扣除标准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1)个人自行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单位应自其提交保费凭单的次月起,按照不超过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在计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自购买产品的次月起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扣除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1603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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