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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虽迟但到】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1.

费用扣除方法及项目

具体扣除内容

适用所得项目

可以扣除费用

定额

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

60000元/年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2)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

专项扣除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定率扣除20%

减除20%的余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汇算清缴时;非居民个人扣缴时)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减除20%的基础上减按70%

定额(800元)

或定率(20%)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1)财产租赁所得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

核算扣除

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经营所得

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

财产转让所得

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费用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

【提示】注意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对收入额计算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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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7)

3年前

3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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