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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说明】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收入额的25%)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增】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该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①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②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其中:
  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
  累计减除费用=5 000元/月×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
  其他扣除=展业成本(收入额的25% )+附加税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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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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