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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虽迟但到】小税种——城建税和两个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包含因素

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注意有除外情形)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两税”税额(注意有除外情形)

3.增值税免抵税额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两税”税额

2.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

4.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

5.除“两税”以外的其他税

6.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三)城建税和两个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还关系:

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原因

城建税和两个附加的处理

错征税款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法定减免税的实施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

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提示1】增值税免抵税额,本质上是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应计入计税基础;

【提示2】进项税留抵退税,本质上是可以抵扣下期增值税的资产,所以允许扣除计税基础。

1130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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