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扣税的项目(8+1):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不含航空煤油和溶剂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提示1】扣税规则: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提示2】以发票金额为买价进行计算,不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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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