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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虽迟但到】辨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同应税行为-1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教材未收录国务院常务会已定延期至20221231


应税行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有形动产)

①按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再转让: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税率一般为13%

低税率范围的农机等为9%

②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再转让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其他物品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913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4)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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