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计算的时间限定
(一)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本章第十节),例如:
1.直接收款销售,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较早者,均未收到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综合题节选·2020年】某文化创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经营业务如下: (1)向境内客户提供广告服务,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 (2)为境内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服务,采取直接收款结算方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00万元,由于对方资金紧张,当月收到价款的50%。 要求:计算上述业务销项税额。 | |
| 『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200×60%×6%+3000×6%=187.2(万元) |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
了解: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1年前
购进农产品
项目 内容 税法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扣要求 1.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 进项税额=发票上销售额×9% 2.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9% 3.特殊情况——收购烟叶,考虑烟叶税(20%)
1.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进项税额9%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9%);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后销售,取得果品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9%
【思考】以购进已税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货物(9%、13%)
2.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9%、10%)
(1)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后销售,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9%
(2)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生产加工13%税率货物后销售:
【提示】实务操作中购进时按9%,生产领用之后加计1%。
【例如】食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加工生产果汁
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10%
【总结】正确使用9%或10%,要区分农产品来源和用途:
来源 用途及税率 进项税额扣除 政策 (1)外购已税农产品(取得进口缴款书、增值税专票、代开专票); (2)外购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 直接销售的:税率9% 按9% 2019年4月1日起,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连续加工为13%货物销售 按9%+1%
【例题·计算题】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增值税180元。 要求:计算食品厂12月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 |
| 『正确答案』 进项税额=50000×10%+2000×9%=5180(元) 采购成本=50000×90%+2000=47000(元) |
3.纳税人购进流通环节全免税的农产品: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提示】销售免税,购进不抵扣。
4.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付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付价款总额×税率(20%)
合并后:进项税额=实付价款总额×(1+20%)×9%或10%
【例题·计算题】某烟草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20吨用于销售,收购烟叶实付价款(含10%补贴)总额220万元,之后以不含增值税310万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卷烟生产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7.9万元。 要求: (1)计算烟草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 |
| 『正确答案』 烟草公司进项税额=220×(1+20%)×9%=23.76(万元) 卷烟生产企业进项税额=310×(9%+1%)=31(万元) |
5.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了解)
(1)适用试点范围: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2)核定方法:
①以销售产品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
②不含税价款为依据;
(3)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方法核定: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4)当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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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问题:
1.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本节知识点5】
2.退货或折让:销售方冲减销项税额,购货方冲减进项税额
3.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提示】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4.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