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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综合题】28.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28.国内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1年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销售成本1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万元。(2)“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3)“销售费用”账户列支5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160万元。(4)“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21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日常性经营活动,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5)“营业外收入”账户反映受赠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6)“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扶贫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由于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7)“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居民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4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8)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9)2021年1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10)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税法上选择分5年均匀分期确认所得。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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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企业2021年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正确答案】业务10,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会计上应确认收入100万元、成本70万元,影响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总额=2700+200+100(业务10视同销售收入)-1000-50-70(业务10视同销售成本)-100-500-40+(100+13)(营业外收入)-50+45=1348(万元)
【提示】接受捐赠货物价税合计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应于次年1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不能在计算会计利润时直接扣除。(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会计利润的计算。很多同学对于接受捐赠货物为什么价税合计都要计入营业外收入,这里从会计分录上就很好理解了。借:固定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营业外收入 113
(2)计算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
【正确答案】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0.5%=15(万元)小于30×60%=18(万元),只能扣除1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5=15(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4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10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100%=40(万元)。
【提示】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管理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10-40=-15(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基数的确定,是同学们需要特别注意的。销售(营业)收入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标准的依据。
【提示】股权投资企业此类收入包括其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收入构成(常见) 包括:销货收入、服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收入不包括:财产转让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受赠收入会计科目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均含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
(3)计算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15%=450(万元),实际发生额=300+160=460(万元),所以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的规定同学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扣除限额比例的确定,对于特殊的行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一般行业扣除限额比例仍然按照15%的比例计算。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200×6%×7/12=7(万元),所以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7=5(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对于利息费用的纳税调整同学们需要掌握以下内容:据实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3.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4.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限额扣除非金融向非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关联利息费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不可扣除。1.限制本金:债资比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债资比:债权投资/权益投资。2.限制利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第10页 / 共16页关联利息据实扣除的情形:(不受债资比限制)1.能提供资料证明相关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2.该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因此20万的脱贫地区进行的扶贫捐赠所以可以据实税前列支。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万元。行政性的罚款支出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0=30(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注意,这里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目标脱贫地区,对于其他地区的扶贫捐赠不享受此税收优惠。
(6)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所以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注:不必考虑税率差额)(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很多同学对于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免税中的“符合条件”有疑问。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应符合3个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7)计算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
【正确答案】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是允许据实税前扣除的。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100%税前扣除,所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纳税调增3万元。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不作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实际发生额7万元,不作调整。所以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3=47(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这里的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比例为8%,注意和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体户等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2.5%)不同。
(8)计算企业202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业务10,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会计上应确认收入100万元、成本70万元,影响会计利润。税法上选择分5年均匀分期确认所得。 所以会计上确认了100-70=30万元的所得,税法上2021年确认所得(100-70)÷5=6(万元),应纳税调减30-6=24(万元)第11页 / 共16页应纳税所得额=1348-15+10+5+30-45-47-24(业务10纳税调减金额)=1262(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262×25%-20×10%=313.5(万元)(2分)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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