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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4种情况)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2018年、2019年计算问答题考点)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提示1】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
  【提示2】内部结算价与对外销售价

  【例题·计算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将200箱B类卷烟转移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56%加每箱150元,以上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二、最高销售价格计税(高频考点)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提示1】只有上述三种情况按最高价缴纳消费税。
  【提示2】同时缴纳的增值税无此规定,按平均价格计税。

  【考题·计算题(节选)】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小汽车生产和改装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份经营如下业务:
  (1)将生产的800辆汽车分两批出售,其中300辆增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万元,税额为585万元,500辆增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500万元,税额845万元。
  (2)将生产的100辆小汽车用于换取生产资料,以成本12万元每辆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万元,税额156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纳消费税计算。

『正确答案』应纳消费税=(4500+6500)×5%=550(万元)

  (2)业务应纳消费税计算,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第一批单价=4500/300=15(万元),第二批单价=6500/500=13(万元),最高单价15万元
  应纳消费税=15×100×5%=75(万元)
  【提示】其他视同销售业务,按同类平均价计算消费税,平均单价=(4500+6500)/800=13.75(万元)

  
  三、计税价格的核定
  1.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1)核定范围: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2)核定权限: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发布。
  (3)核定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
  =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提示】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时:按照核定计税价格与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计税销售额。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也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解析1】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解析2】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一般题目中会告知。
  【解析3】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时:按照核定计税价格与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计税销售额。
  【解析4】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例题·计算题】甲白酒生产厂,2020年8月向白酒销售公司(关联公司)销售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价28万元,白酒销售公司继续销售的价格每吨不含税价42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每吨最低计税价格为不含税32万元。)

『正确答案』
  白酒生产企业售价28万元,低于42万元/吨×70%=29.4万元,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每吨32万元)。
  甲企业应缴消费税=6×32×20%+6×2000×0.5÷10000=38.4+0.6=39(万元)

  
  四、金银首饰销售额的确定
  1.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10%)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5%)。
  3.计税依据一般规定: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
  计税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销售业务

计税依据

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同增值税规定)

  【例题·计算题】位于某市区的一家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份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44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48万元,百货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2万元。
  要求:计算上述业务的消费税(税率5%)和增值税。

『正确答案』
  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10.44-5.8)÷(1+13%)×5%+2.32÷(1+13%)×5%
  =0.31(万元)
  零售金银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4-5.8)÷(1+13%)×13%+2.32÷(1+13%)×13%
  =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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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3)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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