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二月必会知识点】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吗?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问: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吗?

答:

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1.在增值税上不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而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均按照购入价格确认收入与成本。

3.会计上无需做销售收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里的收入包括: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用时,“视同销售收入”应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之内。

想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必会知识点”,请点击:【版主带你学税法】想学好企业所得税,这些“必会知识点”一定要记牢!

3377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7)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