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税法总论】1.15日学习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六】税法适用原则

适用原则

内容

含义

1.法律优位原则

1)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2)行政法规高于规章

3)效力低的与效力高的冲突时,效力低的无效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不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该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性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溯及力,对于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却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纳税义务,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不因争议而影响税款的征收


513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7)

3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