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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一章 第三节 税法要素

第三节
税法要素
1)税法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
2)税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
3)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
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一、纳税义务人
1.含义: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两种基本形式: 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
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等。

958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9)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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