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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增值税视同销售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视同销售:不满足销售条件,但应当缴纳增值税;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共10项:包括视同销售货物8项+视同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项+其他。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业务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满180天的当天缴纳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销售药品,不含税价格为3 000万元,成本为2 500万元,药品已经发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收到代销清单,甲公司也未对该业务进行增值税处理。
  要求:公司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增值税处理错误。委托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款或清单的,应在发货满180天的当天缴纳增值税。
  2020年12月增值税应纳税额=3 000×13%=390(万元)
  【提示】与企业所得税处理要求不同。

  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业务中的受托方:
  【要点】
  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不含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正确答案』零售价=5 000÷5%=100 000(元)
  代销货物销项税额=100 000÷(1+13%)×13%=11504.42(元)
  手续费销项税额=5 000÷(1+6%)×6%=283. 02(元)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提示1】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提示2】与企业所得税要求不同。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解析1】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缴纳增值税。
  【解析2】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货物,一般应缴纳增值税。
  例外: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点1】视同销售行为中,重点掌握上述(四)~(八)项对货物的视同销售。自产货物处理是相同的,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区分来源与用途。

  【要点2】货物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同时,还要一并考虑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规定,但范围有所不同。(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2007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7)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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