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行为 | 境内的规定 |
1.销售货物 | 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
2.销售劳务 | 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
3.销售服务 |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其中一方在境内。 |
【关于境内销售服务的判定】
区分完全境内、未完全境外、完全境外: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
——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交增值税。
【例1】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例2】境外A公司向境内B公司转让A公司在境内的连锁经营权。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
——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交增值税。
【例3】境外C公司向境内D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技术同时用于D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4】境外一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这家境内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境外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无形资产
——不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缴纳增值税。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例如:
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②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③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2>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 |
| 『正确答案』D |
【知识点3】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界定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选择题为主,区分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征收增值税项目:
1.罚没物品:
(1)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2)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罚没物品经同意公开拍卖,由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2.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是免税项目):
1.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2.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区分不同情况:
(1)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4.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6.存款利息。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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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