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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必会知识点】消费税中这个高频易错知识点,你必须牢牢掌握!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税法规定: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在掌握这个知识点时,同学们需要非常的严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应税消费品都可以享受上述的扣除政策,扣税是有范围的,在列举范围内的应税消费品才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如果弄不清楚这个范围及其中的细节,答题时就非常容易出错。


一、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范围:

咱们先来看看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应税消费品的范围:

(1)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不含溶剂油)

(9)自2015年5月1日起,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也就是说:外购应税消费品列举范围是9项,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列举范围是8项。外购比委托加工收回多了1项。

但是,想要应对考试,只记住上述9条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很明确的知道哪些不能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1、扣除范围不包括“小汽车”、“摩托车”、“游艇”、“高档手表”、“”(葡萄酒除外)、“涂料”和“电池”;

2、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铂钻不得扣除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3、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的卷烟不得扣除前一生产环节的已纳消费税的税款。

4、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的超豪华小汽车不得扣除生产环节的已纳消费税的税款。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再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属于上述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情形。

比如说: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再委托加工卷烟,这种情况下,委托加工收回卷烟缴纳消费税时,是不允许扣除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缴纳的消费税税款的。

同时,大家还要将这个知识点与“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加价销售”相区分: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不是连续生产,而是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所有的应税消费品都可以扣除,不受此扣除范围的限制)。

另外,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扣除的计算:

对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是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而不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也不是“新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只有“生产领用”了,才可以扣除(仅仅委托加工收回不行),只要“生产领用”了,就可以扣除(是不是销售出去了不重要)。

以下计算公式请大家记住:

①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②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注意:买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买价。

③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当期收回-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下面一起来看两道题目:

1、(单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

A.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应税摩托车

C.外购已税溶剂油生产的应税涂料

D.外购已税游艇生产的应税游艇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2、(单选题)2020年10月某首饰厂从某商贸企业购进一批珠宝玉石,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6.5万元,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4

B.5

C.9

D.14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想了解更多消费税“必会知识点”,请点击:【版主带你学税法】想学好消费税,这些“必会知识点”一定要记牢!(陆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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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11)

一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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