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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2年税法的小伙伴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重大变化啦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12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大家注意此政策原到期日是2020年12月31日,现在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了)

最重要的信息来啦: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优惠内容】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判定标准】

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上的,为制造业企业。制造业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低于50%的,为其他企业。

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4231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7)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3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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