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效力: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后法优于先法原则) 普遍适用,但是当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时,以及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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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