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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

 二、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教材P300)

  1.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

  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2.应税的盈余积累,是指新股东的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且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在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甲企业原账面资产总额8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4000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价4500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4000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

  要求:计算新股东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新股东以4500万元取得原企业100%的股权,包括股本1000万元和盈余积累3500万元,但甲企业把原来盈余积累4000万元转成股本,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500万元,即新股东的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500×2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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