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教材P280)
1.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
(1)雇佣单位:减除费用,预扣个人所得税;
(2)派遣单位: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预扣个人所得税。
2.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证明中方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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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