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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结合税收优惠】

  1.3项免税的利息;1项减半征税的利息;

  2.股票股利:差别化待遇——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100%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免税(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王某2020年10月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2021年1月份该上市公司公布2020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当月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要求:计算上市公司股息分配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

  =10000÷10×3×1×50%×20%=300(元)

  【提示】如果持有时间不足1个月获得每10股送3股分红。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0000÷10×3×1×20%=600(元)。

  【例题·计算题】张某2020年4月份取得:国债的利息5000元;取得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2000元;铁路债券利息800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10000元。

『正确答案』

  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中,除免税之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50% ×20% +10000×20%=2800(元)

2596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5)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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