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了解)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1】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适用核定征收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
【特殊2】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八节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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