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申报纳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总结】
各税种税务处理 预缴税款计算 增值税(一般人) 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预售收入÷(1+9%)×3% 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预售收入÷(1+5%)×3% 城建税及附加 预缴税款=预缴增值税×(7%+3%+2%)(城建税的税率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 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预售收入×预征率(1%~2%) 企业所得税 预缴税款=预售收入×预计利润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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