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了解认定的8个条件,如: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大于5%、4%、3%)等。
(二)高新技术企业境外的所得优惠政策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
根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企业所得税预缴按以下规定执行: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