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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14-17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其他项目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16.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7.资产损失★
  (1)企业当期发生的净损失,准予扣除(与第四节“资产损失的所得税处理”有关)
  (2)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20年10月因管理不善,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32.7万元(含运费2.7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元。
  要求: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损失数额。

『正确答案』税前扣除的损失=32.7+(32.7-2.7)×13% +2.7×9%-8=28.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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