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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

五、个人免税业务: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3.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5.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10万元)
  6.个人出售住房——区别不同地区、时间、性质:

  『解析』个人出售自购住房增值税处理:
  (1)北、上、广、深4城市——购置时间、住宅性质

时间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2年内(含)

售价÷(1+5%)×5%

售价÷(1+5%)×5%

2年以上

差价÷(1+5%)×5%

  (2)其他城市——购置时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时间

出售住宅(普通、非普通)

2年内(含)

售价÷(1+5%)×5%

2年以上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个人出售2年以上住房
  B.个人转让金融商品
  C.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D.残疾人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北上广深四地个人出售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纳税;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1289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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