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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解析1】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解析2】自产农业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类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包括“公司+农户”模式的畜禽饲养。
  【解析3】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正常征税(9%)。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提示】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免税;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符合条件才可免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林场销售树苗
  B.张某销售自家旧轿车
  C.非营利组织进口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设备
  D.医疗设备公司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选项B,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选项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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