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抵、退”税计算: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方法
1.”免、抵、退“含义:
(1)免:出口零税率;
(2)抵: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前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予免抵除外),抵顶内销取得的销项税额。
(3)退:未抵顶完的部分,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2.原理:

3.”免、抵、退”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抵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解析1】当出口货物征税率=退税率,不得免抵税额=0
【解析2】当期应纳税额<0,才有后面的退税计算。
(2)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中的较小者。
(4)当期免抵税额:计算的差额。
【链接】当期免抵税额应缴纳城建税、附加费(结合第六章)
计算步骤总结:

2.”免、抵、退”计算举例: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假设退税税率为10%。2020年1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正确答案』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出口货物的销售额)×(13%-10%)=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6)-3=13-20-3=-10(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出口货物的销售额)×10%=20(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10(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0-10=10(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0%。2020年1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正确答案』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10%)=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3%-(52-6)-5=13-46-5=-3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20(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0-20=0(万元)
(6)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8(38-20)万元。

【试题·单选题】(2016年)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5年6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全额500万元,税额85万元。6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上月增值税抵税额10万元,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 )。 『正确答案』A
A.8万元
B.20万元
C.26万元
D.6万元
『答案解析』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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