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进货物或服务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1.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试题·综合题改编】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04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800元。 『正确答案』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
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
=2.5×8000×13%+4500÷100×2.5+1800÷100×2.5
=2600+112.5+45=2757.5(元)
补充:运输费用的不同税务处理:

③支付不含税运输费×9%=进项税额
④支付不含税运输费×9%=进项转出税额
2.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3.利用公式: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解析】分解税额=需要分解的税额 × 分解比例
分解比例=(免税+简易)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3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计算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计算: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100×13%-(6.8-2.27)=8.47(万元)

【试题·综合题 节选】 『正确答案』
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业务如下:
(1)内销一批服装,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中分别注明了价款300万元,折扣额30万元。
(2)取得统借统还利息收入5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6万元。
(3)在境内开展连锁经营,取得含税商标权使用费106万元。
(4)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仓库,取得含税金额1040万元,该仓库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5)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6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业务(2)中集团公司取得统借统还利息收入,为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业务(5)中转让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业务(4)的销售额=(1040-200)÷(1+5%)=800(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2.6×(50+800)÷[(300-30)+50+10+100+800]=15.62(万元)
(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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