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扣税凭证 | 抵扣方法 |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凭票直接抵扣 |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凭票直接抵扣 |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计算抵扣 |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 计算抵扣 |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计算抵扣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大战提示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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