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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3.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3.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2.95
B.3.00
C.4.43
D.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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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