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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秦塬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1.
适用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2.
执行程序:
(
1
)
核定应纳税额
。
(
2
)责令缴纳。
(
3
)扣押商品、货物。
(
4
)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
5
)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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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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