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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非正常户处理
秦塬
非正常户处理
1.
纳税人
连续
3
个月所有税种
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
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追征税款
及
滞纳金
。
3.
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
自动解除
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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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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