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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纳税质押

纳税质押
  
  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
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纳税质押分为:
  1.
动产质押:现金以及其他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2.
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
921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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