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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项目

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

直接转出

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农产品

计算转出

某超市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从农民手中购买的水果霉烂损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92万元,其中运费成本为1万元。则:应转出进项税额=1×9%+(921)÷(19%)×9%9.09(万元)

不动产的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大战提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转出

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当期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967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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