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道题目的答案不是很明白。按照讲义应当是调减应纳税所得,但老师给出答案是调增。注会税法-讲义中的试题部分摘录如下:2014年发生以下事项: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4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问题: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金额
教材讲义中描述:【提示】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 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个人理解:2014年初签订的合同中正常情况两年后2015年底收取第一次费用,但是2014年底就收到了费用,属于提前收到费用,会计确认收入60万元,纳税应当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因为合同签订特许权使用费是2收取一次,2015年底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
老师讲义答案: 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讲义中完整的题目:
【典型例题—2012年试题节选】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4年发生以下事项:
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2014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4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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