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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分类

适用税率/征收率

应交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或9%)×13%或9%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减按2%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销售旧货(不含二手车)

销售二手车

 

同上述(1)规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或9%)×13%或9%

【大战提示】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47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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