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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项目

具体规定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大战提示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071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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