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税服务是指:
1.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2.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含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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